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意見》,按照“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辦學目標,進一步規范集團管理體制,明確集團成員權利和義務,提高集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增強辦學吸引力,形成核心競爭力,全面推進集團職業教育辦學的跨越發展、科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省、市、區有關職業教育的條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名 稱:曲靖市麒麟職教集團
英文名稱: Qujing Qilin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沿江鄉靖江路東段
郵政編碼:655000
第三條 集團性質2015年5月,經麒麟區委、區政府批準同意成立麒麟職業教育集團,由麒麟區政府主管,屬于政府公辦事業單位。
集團下設三個實體單位:一是麒麟職業技術學校,二是麒麟職業教育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三是麒麟職業教育開發有限公司,公司和管委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集團內設機構還有:曲靖開放學院、曲靖市護理學校、曲靖市幼兒師范學校、曲靖市航空學校。三個實體單位由麒麟區委、區政府及集團統一管理。
第四條 集團宗旨:整合教育資源,形成整體優勢,增強總體實力,服務經濟與社會發展。通過加強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學校與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合作,優化資源配置,形成以職業教育院校為主體、以企業和行業為依托的多層次、立體化辦學體系,實現資源共享,整體提高職業院校適應市場的競爭力。以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己任,充分發揮群體優勢,組合效應和規模效應,為曲靖經濟與社會發展服務,為云南職業教育發展服務。
第五條 集團準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
第六條 校 訓:博技立身、厚積薄發
校 風:自強不息、知行合一
教 風:嚴謹、身正、奉獻、和諧
學 風:勤學、善思、探索、創新
第二章 集團目標及職能
第七條 集團的目標
通過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加強政府、行業、企業、事業、學校等單位之間的全方位合作,促進資源的集成與共享,實現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創新。通過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實現“寬口徑、厚基礎、強技能、多出路”的人才培養格局;通過集團與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推動集團和企業共同發展,提升云南職業教育的綜合實力,促進職業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發展,實現集團“321”目標(三萬學生、二萬員工、一百億產值)。
第八條 集團的職能
(一)建立“依托行業、部門聯動、校企合作、互利共贏”的運行機制。
(二)優化整合有利職教資源,開展聯合辦學,加強校校之間、校企之間不同層次的交流與合作,建立交流平臺,共享教育資源。
(三)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茖W規劃和充分利用集團內優勢資源和實訓基地,實現軟硬資源的共享,為集團成員隊伍建設、企業管理、市場營銷、技術開發及學生實訓、教師實踐、員工培訓、職業資格鑒定等提供支持。
(四)開展校企合作,實施產教融合,探索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和企業人力資源運作的模式。構建學校與企業人力資源在校際、校企間良好的培養互動機制,為職業學校學生實驗、實習及專業課教師提供培訓,為企業崗前培訓、在職人員培訓、繼續教育提供支持。
(五)通過集團內各學校的多方位銜接溝通和彈性學制的推行,實現同層次、同專業學分互認,推進中高職教育與培訓的聯動發展,滿足學生發展需要。
(六)組織學習和推廣職業教育先進經驗,開展職業教育文化建設,組織和承接有關學習交流活動,促進集團內學校、公司、管委會三個實體單位的改革與創新。
(七)定期舉辦現代流通、服務行業技能競賽,提高集團院校學生、企業員工的技能水平和職業能力。
(八)建立教育獎學金,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成才。
(九)開展國際、國內、省內與職教有關的交流活動。
第三章 集團內部管理體制
第九條 教職工大會
集團每周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集團召開教職工大會是集團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貫徹執行學校工作意見。教職工大會由校長主持,參加成員為集團全體教職工。
第十條 學校職責
學校在集團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實行校長負責制,并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合理設置內部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分工。負責學生教育教學管理、安全管理、實習實訓、就業指導等,加強社會調研工作,積極與企業對接,及時制定與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專業。
第十一條 管委會職責
麒麟職業教育實訓基地管理委員會是麒麟區委、區政府批準同意成立的實體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集團二期管理、建設和招商工作主要由集團實訓基地管理委員會成員負責,根據國家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決定,結合集團的自身發展實際,合理設置園區管理機構,并明確職責分工。設置職能部門和企業辦公室對已在園區入駐的企業實行專人對接,一對一、全方位的落實企業服務,解決困難和問題,引導配合企業搞好生產,按時上報產值,促進企業早日投產見效,促進產教融合園區建設整體水平的提升。
第十二條 公司職責
麒麟職業教育開發有限公司是麒麟區委、區政府批準同意成立的實體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司主要負責提高集團經濟效益,服務師生,為集團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堅實的后勤保障。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集團成員共同的權利和義務
(一)集團成員單位的權利
1、集團成員單位有參與集團重大問題的討論權和決策權,有集團各項活動的知情權與參與權,對集團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2、集團學校成員單位根據自身需要,有向集團提出在教育教學、實習實訓、安置就業、師資培訓、教學設備、教育教學等方面的支持和幫助的權利;
3、集團牽頭校有組織集團各單位落實集團宗旨,擬訂集團年度工作計劃,完成集團年度工作任務的綜合協調權;
4、集團企業成員單位有優先招聘集團學校在校學生實習和就業的權利;有向集團提出培訓員工、借用學校場地開展各類競技活動的權利;有參與學校課程設置、教育教學研討的權利;有委托成員學校定向招生、培養員工的權利;
5、成員單位有通過集團網絡媒體發布業務信息、宣傳企業產品的權利。
(二)集團成員單位的義務
1、集團成員單位有義務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年度工作計劃;執行集團黨委決議,向集團黨委通報本單位有關情況;
2、集團成員有義務向集團提供生產經營信息資料,反饋行業發展情況,完成集團交辦的工作任務;
3、集團企業成員單位有義務給集團成員提供市場信息、實訓基地和就業需求,為專業教師掛職鍛煉,學生參觀學習提供機會,并根據成員學校的需要開設專題講座;
4、集團成員應維護集團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成員學校的權利與義務
(一)成員學校的權利
1、擁有對本集團名稱的使用權、保護權及命名決定權;
2、受集團黨委的委托,有權召集教務處、就業辦、實習處、企業辦等處室部門開展活動;
3、在辦學中遇到困難,有要求集團成員協調支援的權利;
4、優先向成員企業了解人才供求信息和培養要求,優先向成員企業派遣實習生,優先向成員企業輸送合格畢業生;優先接受成員企業向學校派遣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師到校任教。
(二)成員學校的義務
1、遵守集團章程,執行集團黨委決議;
2、根據企業的要求,深化教學改革;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為企業培養具有較強職業能力的合格畢業生;
3、學校培訓基地、教學設施、師資與企業共享,為企業培訓職工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4、與企業共建人才信息交流平臺,按照企業的要求培養和選送優秀畢業生;
5、向集團黨委和成員單位提供招生、教學、管理、就業等信息,實現資源共享;
6、應集團成員的要求,提供業務咨詢、技術服務、員工培訓服務及科研成果轉讓。
第十五條 成員企事業的權利和義務
(一)成員企事業的權利
1、優先享受院校的人才“訂單”服務和員工培訓服務,優先挑選優秀畢業生;
2、可要求學校為其培訓在職員工和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為科研生產開發提供條件和支持;
3、優先獲得成員學校研發的科研成果;
4、指導學校辦學、參與學校的專業調整、課程設置、學生能力培養等教學工作和招生、就業指導工作;
5、可通過多種方式聯合辦學。
(二)成員企事業的義務
1、遵守集團章程,執行集團黨委決議;
2、提供對學校辦學如專業調整、人才培養方案、課程建設、教材建設等方面有價值的信息;
3、創造條件,積極為學校的學生頂崗實習、教師實踐鍛煉和科學研究提供方便;
4、及時反饋用人單位對學校畢業生的需求信息,提供人才需求計劃和人才培養規格要求;
5、選派高水平技術人員到學校擔任兼職教師,指導學生技能培訓和頂崗實習,傳播企業文化。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六條 麒麟職教集團的經費來源
(一)政府撥款
(二)銀行貸款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益
(四)經濟實體的經營創收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 建立嚴格的集團財務管理制度
(一)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
(二)進行嚴格的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三)財會人員調離時必須與接任者辦清交接手續;
(四)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五)麒麟職教集團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
第十八條 麒麟職教集團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上級財政部門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和私自挪用集團的資產。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集團黨委會討論同意后表決通過。
第二十條 修改后的章程,須在集團黨委會通過后的15日之內,經主管部門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2016年1月19日麒麟職教集團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可依據國家、省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臺的有關制度、政策和文件做適時修訂;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悖的,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于麒麟職教集團成立之日起生效。